bte365体育在线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重要文件

嫩江县林业党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8-05-31


为深入推进林业党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开展,确保林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和谐、林业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中共嫩江县委办公室嫩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嫩江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嫩办发[2018]27号)文件的精神,并结合林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讲政治、顾大局,充分认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方针,本着"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扫痞、无痞治乱"的原则,强化措施,全力推进,认真贯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会议精神,始终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全力做好我县林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确保我县林区人民群众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任务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嫩江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嫩办发[2018]27号)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专项斗争工作的实施,通过全系统干部职工不懈努力,使我县林区涉林涉黑涉恶涉乱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和全面整治,林业行业、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涉林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林业党委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推进我县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开展,成立嫩江县林业党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李景学任组长,森林公安局长以及各包场领导任副组长,森防大队党委副书记以及各支部副书记为成员的领导组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林业局304室,由朱莉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森防大队党委及各支部要结合各自实际,成立相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工作,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林业党委扫黑除恶工作有序推进。

四、工作重点

根据当前黑恶势力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结合全县林业工作实际,严厉打击在林区滥伐盗伐、带有组织集团性质的集盗、运、销为一体的犯罪团伙,有组织有预谋,带有涉黑性质的实施暴力犯罪的犯罪团伙,扰乱林区、木材交易秩序,多次进行设施勒索、寻衅滋事、强买强卖等林业生产领域涉黑涉恶情况进行摸排和开展打击,并及时反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

(一)以林业生产和经营为掩护,从事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活动并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以林业生产和经营为借口,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森林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在强占山林等领域强立债权、恶意竞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四)利用家族、宗族、家支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等破坏林业生产经营秩序的"乡绅""村霸"。

(五)在林区、村屯,有组织地从事涉"山林倒卖、木材倒卖"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持续,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六)利用森林资源,强揽工程、欺行霸市、非法高利放贷的黑恶势力。

(七)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犯罪行为和非法猎杀、收购、运输、出售迁徙候鸟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的黑恶势力。

(八)在林业生产经营、林权流转、林地征占用等过程中煽动闹事、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九)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林业生产领域秩序的黑恶帮派势力。

(十)在林区操纵、经营"黄赌毒枪"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插手林业纠纷,充当"黑保安""地下警察"的黑恶势力。

(十一)在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林区工程建设中,强揽工程、恶意竞标、乱毁乱占的黑恶势力。

(十二)在林业部门内利用职权,为谋取利益等,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

(十三)非法占用林地违法犯罪行为的黑恶势力。

(十四)林区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行为。

五、工作措施

2018年先期启动,铺开专项斗争后,扎扎实实开展重点场所及部位的清查,摸索梳理涉黑涉恶线索,并于6月开展第一批次集中收网行动,8月开展第二批次集中收网行动,年底开展第三批集中收网行动。通过集中侦办一批黑恶案件,有效遏制涉林黑恶犯罪突出问题,形成全社会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2019年,集中攻坚解决重点案件、重点问题,对已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对黑恶犯罪问题突出的地方提请综合治理,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2020年,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建立健全防范打击黑恶势力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一)加强线索精确摸排、固定证据。扫除黑恶势力,必须打有准备之仗。坚持情报领先,积极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切实加强对林业重点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明察暗访,加强对近年来信访、矛盾纠纷、治安、刑事案件等梳理排查,加强监狱服刑人员等特殊对象的检举揭发线索深挖工作,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提升打击质量,依法严惩、消除后患。要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恶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要善于运用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理,严防其坐大成势。要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形成合力。

(三)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加强舆论宣传。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水火不容。一个地方有没有黑恶势力,人民群众最清楚,扫黑除恶有没有成效,人民群众感受最深刻。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不断壮大正面宣传声势,在全社会营造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做斗争的信心,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并及时核查反馈实名举报,严格落实保护措施,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六、工作要求

(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和部署。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充分表明了党中央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和坚决态度。全县各级林业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相关部署要求,学深学透会议精神,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斗争方略,积极主动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为推动平安嫩江建设再上新台阶、加快建设"美丽嫩江"创造安全稳定的林区社会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办案纪律。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扫黑除恶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要切实加强对斗争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参与办案人员要严守保密纪律,坚决不准向无关人员透露任何案情信息。

(三)切实履行林业部门的工作职责。全县各级林业部门要在林业党委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依法打击。强化线索摸排核查,畅通举报渠道,落实涉黑涉恶线索跟踪核查责任,逐一记录跟踪办理情况,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涉林违法犯罪形成严打高压态势。

(四)加强协调配合。要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协调,定期开展协调会商会议,有效整合各单位共同推进专项斗争。要切实提高依法办案能力和水平,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作配合。县森林公安局要加大对各单位打击黑恶势力的指导、报送材料审核和发挥主力军作用。

(五)合力推动林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县各级林业部门,要充分发挥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将日常工作与各项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一是依靠林区群众,向社会公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信箱、网站,建立有奖举报制度,结合媒体报道、网络舆情和信访投诉,依靠群众发现涉黑涉恶线索;二是依托森林公安及基层林业站,发挥前哨作用,全面清理、系统排查,发现线索、及时移交,坚决整治、依法打击;三是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会同公安、国土、工商、食药监、旅游、环保、水利等部门通报的欺行霸市、强揽工程、恶意竞标、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毁滥占林地等线索进行专业研判,从中深挖涉黑涉恶线索,坚决从根本上铲除林区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六)加强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切实加大对专项斗争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积极开展调研走访、案件指导、线索核查和审核把关,从而有效推动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落实不力、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打击不彻底的,或因为整改不力导致黑恶势力发展蔓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等方式进行督导和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对扫黑除恶工作有力,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使责任追究和奖励制度化。

(七)密切结合反腐败斗争同部署同安排。全县各级林业部门,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把政治建设置于首位。要抓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契机,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向队伍内的顽瘴痼疾开刀,深挖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鼓励检举揭发林业部门内工作人员窝藏、收受贿赂、失职渎职、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积极配合好公安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反馈,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要强化专项督察,对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坚决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责任,铲除一切黑恶势力及其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查纠"四风"问题,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的高压震慑态势,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八)全面开展线索摸底排查。各单位要建立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摸底排查工作台账,于每月24日前将领导签字的排查情况和工作台账报送至局党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线索即时即报。

信息来源:bte365体育在线管理员 | 责任编辑:bte365体育在线管理员